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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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7
  • 超级管理员

    各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直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公司,各有关企业:

    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和《广东省绿色建筑项目申报一、二、三星级标识指南》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

          【文字解读】《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7


    (联系人:蓝媚,联系电话:0763-3376010


    [清建〔2024〕3号]关于印发《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zip.zip

    【文字解读】《清远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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