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清远市既有建筑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审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1745
  • 2024-01-29
  • 超级管理员


      为规范和有效指引清远市既有建筑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粤建房〔2023〕9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清远市既有建筑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审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对《指引》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2024年2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清远市既有建筑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审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4日

      (联系人:蓝媚 电话:0763-3376010 邮箱:296510929@qq.com)


    《清远市既有建筑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审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

    清远市既有建筑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审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推荐阅读